学生军训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军训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证参训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安全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军训安全紧急救助预案。
一、基本原则
1、本预案是应对我校军训期间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的行动方案。
2、凡是在军训过程中发生的危及参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国家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在安全工作中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各类突发发事件处置
1、发生火灾、倒塌、盗窃、恶性打架等危及参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校医院,并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及时采取措施,派人员及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需要其他部门单位协助的及时取得联系。
2、发生疾病、损伤、食物中毒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及时向场地值班医生报告,需要进一步救治时,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隔离、送往医院救治等措施。
3、发生失密、泄密、煽动、动乱等危及国家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保卫处接到报告后及时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综合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部门保障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保障通讯畅通,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2、校医院保障疾病、损伤、中毒等事故所需药品、器械,做好救治工作。
3、保卫处保障处理突发事件人员及时到位,采取有效措施。
4、学生处做好处理突发事件时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5、资产部门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供应。
四、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初次报告。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名称、地点、时间、危险程度等情况向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报告。
2、进程报告。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应随时将处置进程、事态变化、原因、措施等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将事件基本情况、发生原因、责任人员、应急处置过程和措施、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向有关领导报告。
五、责任追究
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后,明确事故发生原因和相关责任人,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处理。
军事体育部
200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