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师岗位职责
军事教师在军事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工作。军事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一门以上的军事理论课的讲授工作,能熟练完成军事技术和理论课授课任务。
2、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准备好上课教案,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积极参加军事技术研究工作,注意积累国内外军事资料,不断更新军事知识和观念。
4、军事教师讲课时要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准确生动。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误课或提前下课,杜绝教学事故。
5、自觉遵守学校和军事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6、积极参加军事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和教研室活动,撰写学术论文,推动课程建设。
7、开展学生日常国防教育及课外活动。
8、完成教研室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