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教研室职责
军事教研室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军事体育部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制定学生军训教学计划,完成军事技能训练和理论教学任务。
2、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和学校对本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结合现有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状况,拟制培养规划或在职训练提高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改善师资队伍的结构。
3、组织军事教学,按《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负责完成学生军训中训练科目和理论科目的教学任务,做好军事课的考核总结工作,圆满完成《大纲》所规定的任务。
4、负责学生军事理论和集中训练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定军事课教学有关规章制度及考核制度。
5、安排军训动员大会、总结汇报等各项工作。安排军训工作,落实承训部队,组织培训校内带队教师队伍。
6、负责学生军事课教学训练各种器材、设备等物资的购置保管、发放、回收等后勤保障工作。
7、积极开展军事理论和教法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负责军事教研室工作总结和教学评估工作。
军事体育部
2008年7月